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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认定核心从以产品来界定转变为以创新能力为标准
新认定办法的最大特点是从以高新技术产品为核心转变为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有关负责人说,以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比较重视高新技术产品生产能力的增长,认定条件中有生产规模、利税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要求,这就造成了一些只具备产品生产加工能力,不从事自主研发,长期处于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的加工型企业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办法》出台后,这些没有自主研发和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将被淘汰。
解读二:围绕自主创新主线,全面反映企业水平
据介绍,新认定办法的另一个特点是六个认定条件紧紧围绕企业自主创新这条主线,全面反映企业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同时还明确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和量化标准。比如研发经费投入比例,原来的认定条件也有要求,但没有具体的测度依据,企业填报的数据难以核实。新办法规定,企业计算研发投入首先必须列出所有研究开发项目,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必须按项目分类归集,最后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这就要求我们企业,不但要加强研究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科技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解读三:领域扩大,传统产业、技术服务业也可申报
新认定办法认定依据从原来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改变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原来要确定企业的产品是否为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在《目录》中找到相应的产品代码,范围比较窄,现在从点到面,扩大到了领域范围。
同时还增加了高技术服务业领域。新认定办法把高新技术服务收入,如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接受委托研究开发等技术服务收入都纳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这就使一些从事共性技术、现代物流、集成电路、业务流程外包、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公共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精密复杂模具设计、生物医药技术和工业设计的高技术服务企业能够申请加入高新技术企业的行列。
解读四:研究开发费用的比例进一步细化
原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不论规模大小,研究开发经费投入的比例都必须达到5%(研究开发型为8%)以上,这个要求对成长期的企业比较容易达到,但对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因销售收入基数较大而比较困难。新认定办法充分考虑了这一情况,分三个档次(5000万以下、5000万-2亿,2亿以上)确定要求比例,分别为6%、4%和3%,这一变化对规模企业是比较有利的。
解读五:给小企业提供机会
新认定办法取消了对企业的规模限制。原来认定的企业要求生产型企业年销售收入必须达到1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型企业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新《认定办法》则没有这个限制,这对我市一些研发意识强、科技投入大、有较强研发能力的成长期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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