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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于国富
介绍:资深金融证券律师,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委员
于国富在接受我们采访时,针对前面两方提到的一些内容进行了总结,他表示目前中国股市尚未成熟,还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新兴的股市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由于是新兴的市场,所以与新技术的结合非常紧密。对通信、信息技术的依赖性非常强。例如,网上交易、手机炒股等成为很多股民津津乐道的交易方式。
2.由于是新兴的市场,相关职能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管经验,投资者也还没有成熟和理性起来,这在2007年的全民炒股现象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3.上述两个原因,导致股市出现的法律问题繁多而复杂,例如: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股民损失严重;违反证券市场原则,进行内幕交易,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发挥等。
于国富强调,中国具有数量庞大的个体股民(俗称散户),这是中国股市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股 市尚不成熟的表现。这些个体股民相对上市公司的发起人或大股东来讲,实力相差悬殊,处于弱势地位。由于地域分布广泛,影响力不集中,从而导致某些大股东、 发起人为了一己私利任意侵害上市公司和个体股民的利益。
另外,由于证券法规目前并不健全,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证券方面的专业知识,导致股民权益受到侵 害时,往往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得到解决和补偿。实践证明,依据传统法规,股民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不过中国的证券法规和相关职能机构在不断完善,相 信一套成熟的司法制度和监管体系距离我们已经不再遥远。
那么在如今这种不容乐观的状况下,是不是股民唯有坐以待毙呢?于国富表示:当然不是!实际上,通过现有法律手段,同样可以保护股民权益,但是这要求我们讲究维权的技巧。
首先是设法保留必要的证据。要知道,打官司本身就是在拼证据。如果我们没有掌握有效证据,道理讲得再透彻也无法胜诉。
其次,及时咨询相关证券法律专业人士,制定正确的维权方法,避免在上诉过程中走弯路、走错路。
最后,鉴于单个股民的力量非常弱小,对于受到同一损害的股民,建议联合起来,增加在法律上的话语权,同时也可以给被告施加更大的压力,增加获得胜诉的几率。
参考链接:http://tech.qq.com/a/20080310/000313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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