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席某诉被告席某借款90多万纠纷一案,原告于2007年12月与我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我所钱学志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据理力争以事实为依据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2008年2月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一审以胜诉结束,之后我方律师依据一审判决向原告陈述其中利害,最终使当事人的关系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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