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免费热线咨询电话:010-51656805 
  
律所首页
|
|
|
|
|
|
|
|
|
|

· 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 法律咨询和专项法律顾问

· 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仲裁代理
· 域名争议仲裁、诉讼代理
· 商标争议、商标诉讼
· 专利检索和监视服务
· 商标代理、专利代理

· 公司法律业务
· 内、外资企业设立
· 金融业务
· 证券、融资、股权业务
· 企业改制和并购

· 征地、拆迁法律业务
· 房地产法律纠纷处理
· 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法律服务

· 合同纠纷处理
· 参与谈判、合同草拟

· 劳动仲裁、诉讼代理
· 劳动人事制度设计

· 诉讼仲裁代理
· 商务调查
· 遗产继承纠纷
· 婚姻家庭纠纷
· 人身权纠纷

 当前位置:律师事务所 > 律师答疑
盛峰团队
业务范围
盛峰动态
盛峰案例
律师答疑
媒体报道
行业动态
学术研究
法律法规
知名客户
诚聘英才

如何理解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从法条规定来看,重新计算的前提即“发现另有重要罪行”,这表明普通违法行为不构成重新计算的条件。同时,在侦察程序规定上,应当是符合刑事侦察立案条件的刑事违法行为。



 快速帮助(鼠标悬停在相应问题上,答案自动弹出)       
 
版权所有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1656805 E-mail:ygd@lawyer8.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中关村大厦5层  邮编:100080     电子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