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晚,赵雷"没有信号"北京鸟巢演唱会现场,《南方姑娘》的旋律响起,数万歌迷正沉浸在万人大合唱中。内场A1区前排,一对情侣突然起身——男生掏出戒指,身着婚纱的女方激动站起,两人向周围观众抛撒喜糖。
浪漫不过数秒,后排观众便齐声高喊"坐下",声势一度盖过歌声。六七名保安随即介入制止,场面从温馨急转尴尬。
这段视频被后排观众拍下并发布到社交平台,浏览量从十几万迅速涨至两百多万。自称当事人的网友私信拍摄者,称已报警并启动司法程序,要求视频下架。
作为一名资深执业律师,我来帮大家分析一下:
判断这件事,需要把两件事分开:一方面,视频的拍摄和传播是否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另一方面,俩人的求婚秀是否影响了他人观演。
视频拍摄者是否侵害了这对新人的肖像权
根据相关报道,疑似视频中的当事人报警、声称启动司法程序,核心诉求是希望视频被下架,理由是"我不想被拍到"“我不想上热搜”。但坦白说,本案中这个诉求恐怕站不住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确实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很多人读到这里就停了,以为未经同意拍摄就是侵权。忽略了法律的“另有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明确列举了肖像权合理使用的情形,其中包括:“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我必须指出一个关键事实:这对情侣是在数万人的演唱会现场,主动起身、身着婚纱、向周围抛撒喜糖。他们用尽一切方式吸引全场注意力——这本身就是一场公开秀。
你不能一边在公共场合高调表演,一边要求所有人闭上眼睛、收起手机。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拍摄者记录的是什么?是一起引发公共秩序争议、导致全场观众齐喊"坐下"的事件。这恰恰属于舆论监督的正当范畴。
因此,我的判断是:在这种场景下,仅以"不想被拍到"为由要求视频下架,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如果真的起诉,胜诉难度较大。
“公共场所"就可以"随便拍"吗?
作为律师,我必须把话说完整。“公共场所"不等于"随便拍”。
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时,会审查两个核心要件:目的的公益性和手段的相当性。
什么意思?使用肖像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记录公共争议事件、实施舆论监督,而不是商业引流或人身攻击。同时,使用方式必须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刻意放大、恶意剪辑。
如果拍摄者做了以下任何一件事,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刻意特写当事人面部,而非记录现场全景
添加侮辱性文案,进行人身攻击
曝光当事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
把视频用于商业引流
一旦越过这条线,当事人就有充分理由要求下架,甚至追究侵权责任。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拍摄者只是客观记录了现场争议,没有恶意剪辑,也没有曝光个人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拍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求婚情侣是否侵犯了其他观众的权益?
很多人把此次公共事件的焦点放在"能不能拍"上,但作为律师,我更关注另一个问题:这对情侣的行为本身,是否已经构成对其他观众的侵权?
我的答案是:很可能构成。
据报道,演唱会内场没有高低差。两人事先穿好了婚纱,准备了喜糖,坐在演唱会现场,如果说临时起意求婚恐怕没人会信吧?事发时,两人站立超过5分钟、抛撒喜糖引发争抢,后排观众的观演体验被实实在在地损害了。
我查到的赵雷"没有信号"鸟巢演唱会(9月12-13日)的官方票价信息如下:
看台:499 / 699 / 799 / 899 元 内场:969 / 999 元
内场最高 999 元,虽然被网友称赞"价格亲民”,但对普通观众来说仍是近千元的支出。花这个价钱买内场票,结果视线被求婚活动遮挡数分钟,其他观众的不满确实不是小题大做。
从法律关系上分析:观众购买演唱会门票,与演出主办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持票人在对应座位正常观看演出,不受他人无端干扰。前排观众花了钱,后排观众也同样买了票——凭什么你的浪漫要以牺牲别人的观演体验为代价?
《民法典》有一项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在座位观演模式下,保持落座是默认的秩序规则,也是对周边观众的基本义务。这对情侣明知站立会遮挡后方视线仍然为之,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后排观众合同目的无法完整实现。从侵权法的角度看,被影响的观众完全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主办方主张服务瑕疵。
所以这件事的法律图景其实很清晰:求婚情侣侵犯了后排观众的观演权益。
浪漫和自由,都有边界
公共空间中的浪漫和自由,都有边界。
选择在演出进行中、没有高低差的内场完成私人仪式,把个人浪漫置于公共权益之上,影响他人花费真金白银购买的观演体验,当然会引起不满。观众喊"坐下”,不是扫兴,而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而当争议被记录、被传播、被讨论,当事人的第一反应是报警、威胁起诉、要求下架——这恰恰暴露了一种错位的权利观:只看到自己"被拍"的不适,看不到自己"遮挡他人"的过错。
法律不会保护这种双标式维权。
求婚本身是美好的。但下一次,或许可以选择演出结束后、场外通道、看台过道等不影响他人的时段和地点。
毕竟,让所有人都能祝福的浪漫,才是真正的浪漫。
(本文仅作一般普法宣传和信息交流使用,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或行动建议。法律规则可能因地区、时间、事实细节和监管口径不同而产生差异。如需就具体问题作出决策,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