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栋律师:深入解读商业秘密行政保护新规

2026年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总局令第126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5年的旧规。这份规章的价值不在“重复法条”,而在把行政执法中最难的几件事讲清楚:什么信息能算、怎样才叫“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哪些取证路径会被认定为“不正当手段”、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调查、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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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指员工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中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通常归属于该单位,但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报酬。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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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不再是低成本武器:商标局把门槛抬高了

    过去几年,很多企业把“撤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当作进入中国市场时的一把“万能钥匙”:遇到在先障碍,先撤三试试;谈判僵住了,撤三压一压;甚至有人把它做成批量化生意——反正成本不高,赌一把也不亏。可最近这一套逻辑正在被改写。至少从公开信息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撤三的受理与形式审查环节,开始更强调“你得把相关事实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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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国栋律师:名人姓名能成为商标吗?

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IP 运营与品牌跨界开发的升温,“作家姓名”“名人姓名”被用于商业标识的现象越来越多。从文学作品衍生品、文化空间,到主题展览、文创产品,姓名本身逐渐被当作一种可被开发的商业符号。然而,姓名是否天然具备可商标化的资格?尤其是已经具有高度公众认知度的作家、名人姓名,是否可以被私人主体“占有”为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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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行为可能侵犯了知识产权

二次创作,听起来很酷,但没有版权方授权,侵犯著作权!假日出行精心拍的照片被别人商用?著作权保护你的每一次快门,大声拒绝!平时看到的好文章,想发到自己的号上?未经授权转发且未注明来源时,你事实上无偿占有了他人的创造性劳动!准备宣讲时,你把某篇文章大段复制到PPT中,心想“反正只是内部用”……你下意识地完成这些动作,却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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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I写诉状,这位律师偷懒不成反被罚

过去一年里,法律圈关于 AI 的讨论,已经从“能不能用”悄然滑向“怎么用才不出事”。技术本身的进步很快,工具也越来越顺手,但诉讼是一种高度制度化的写作:它不是写给读者的随笔,而是写给法院、对方当事人以及未来可能复核你每一个字的审查者的正式文件。也正因为如此,法院对 AI 生成内容的态度并不浪漫——它不关心你用没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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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局通报的一起案件看“AI外呼工具”的责任边界

2026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人工智能领域5起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既有蹭热度做“仿站/套壳”的网络混淆,也有仿冒知名产品导流,还有AI外呼帮助虚假宣传、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等类型。 五个案子里,“上海俏某案”尤其值得关注: 上海俏某网络科技销售的AI语音软件,在明知用户(贷款中介)无银行合作背景的情况下,仍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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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和声音被AI复刻,算不算侵权?从Seedance争议看“可识别性”这条红线

字节跳动(下称“平台方”)推出新一代视频生成模型 Seedance 2.0 后,来自好莱坞的反弹几乎是“全链条式”的:片方发律师函、行业协会公开指控、演员工会点名肖像与声音被滥用、倡议组织把它定义为对创作者的系统性攻击。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个模型目前主要在中国通过“即梦”等应用提供,但外界普遍预期它将被整合进剪辑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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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NPL(非专利文献)把无效/答审速度加倍

无效宣告或答审进入倒计时,团队把专利库翻到冒烟,检索报告一层层加厚,但离“最后一锤”总差一点——要么关键特征没被完整公开,要么公开日卡不住,要么对方一句“这是你们事后拼出来的”就把证据打回原形。很多案子真正的拐点,往往不是再多找一篇专利,而是有人甩出一份看似不起眼的材料:一篇论文、一个产品手册、一份标准组织会议材料、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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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robots协议“独家”限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7年,原告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的运营者)诉称,微梦创科公司(微博的运营者)出于恶意限制竞争的不正当目的,在m.weibo.cn网站的robots.txt文件中,仅针对“今日头条”进行限制,阻止“今日头条”的网络机器人(ToutiaoSpider)抓取上述网站中对公众和其他所有网络机器人完全公开并可以自由访问的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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