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上诉被驳回,扣扣保镖侵权性质一锤定音

2014年2月24日下午3点,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奇虎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3Q大战中的一个重要回合以奇虎败诉告终。

针对该案件,笔者之前就已经发表过一些看法,见当时的文章:

创新应有边界,“工具论”不是挡箭牌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件庭审分析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了广东省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验证了笔者的上述观点。针对案件本身,笔者之前的分析已经比较详细,在此不作赘述,仅结合一些媒体朋友的提问,简要作答:

目前这个案件对行业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答:从3Q大战爆发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数年,而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数量未降反升,说明部分互联网企业并未从3Q大战中吸取教训。甚至有部分互联网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本案尚未终审生效,尚存一息翻盘机会。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终审判决,击碎了部分人的侥幸心理,划清了安全软件的行为边界,制止了以“颠覆式创新”为借口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其积极意义是有目共睹的。

虽然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是,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也在逐年发布指导判例。因此,我国是一个以成文法为主,兼顾指导性判例的国家。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实践中,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条款内容过于原则化,导致部分地方法院在适用相关条款时存在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扣扣保镖案件的过程中所总结出的行为边界和竞争原则,可以成为各级地方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重要参考。从这个意义上讲,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无疑起到了重要的释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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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0月03日  所属分类:案例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