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16号)–废止下列部门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1-11-28 执行日期:2001-11-28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1986年5月6日)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1987年12月18日)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1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1-11-28

执行日期:2001-11-28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1986年5月6日)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1987年12月18日)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1989年4月19日)

      4.专利收费标准(1985年1月19日)

      5.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1986年2月5日)

      6.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1992年8月18日)

      7.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1992年10月10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试行)(199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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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