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顾问|著作权的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种。其他著作权署名权是不可以转让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不得放弃和转让。放弃的意思无论是协议还是单方声明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且放弃署名权仅是作者同意自己不署名,这本身其实是署名权的行使方式,作者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就包括署真名、笔名及不署名等,但并不意味着他人可以在其作品上有权署名。

软件的署名权能否转让,现行条例在规定软件著作权中署名权时,具体区分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的不同情况下规定有所不同。对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转让中的署名权是否可以随财产权一并转让没有明确,仅在第十五条规定继承时署名权不能继承。软件受让方坚持要改成由受让方署名,而软件又同意的,法律不予禁止,此类情况在软件著作权交易习惯中并不少见,许多个人开发的软件在作为技术产品出售转让时,一般由受让方买断,其中明确包括署名权。而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转让也涉及署名权转让的问题,考虑本身署名权已经与实施技术开发者分离的因素,同样允许当事人约定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将署名权一并转让,由受让方行使署名权,该类情况同样在软件交易中大量存在。故在现行条例对软件署名权是否可以转让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

软件著作权与其他著作权的署名权相比较它们之间存在着区别:

1首先软件与其他著作权作者和产品之间的关系,软件的本质在其功能和性能,可视为技术产品,通常与作者的关系不大,需求者注重的是软件质量与功能;而其他著作权环境下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则比较关注创作者的身份与作品的关系,消费者对作者的知名度比较看重,而对软件的作者则不是。

2其他著作权中如职务作品是强调从事职务创作者享有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而现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职务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其中就包括署名权,开发者个人没有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仅仅享有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权,这种没有署名权的作者也是不能转让的

3有很多软件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参与开发的人员也很多,同样一个软件可有多个或不同的作者来完成,其署名有一定的难度,对软件著作权的署名人员数量没有限制,可以多人署名,但若署名权转让,需要全体署名人签名同意才行,相对比较困难,若有一位不同意转让,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也就无法转让;其它著作权如一般的作品除合作作品外,大多数是自然人独立完成的,署名清晰明了。

总的说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是可以转让的,其他著作权的署名权是不可转让,如果有想做转让署名权的最好找专业代理机构咨询.我们提供一站式服务,可扫下方二维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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