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审查中,主要审查:形式要件、实用性、客体范围、明显实质性缺陷,以下情形只要命中,大概率直接驳回、不予授权,无法通过补正挽救。
一、客体不符合
1. 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 仅方法、工艺、流程、软件算法、商业模式、诊疗方法、药品配方;
- 无形状、无构造、无结构改进的材料本身(仅改成分、配比、化学配方);
- 仅图案、花色、平面设计(属于外观,非实用新型);
- 仅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游戏规则、管理方法。
2. 属于专利法明确排除情形
- 科学发现、自然规律;
- 原子核变换方法;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违法/妨害公共利益的技术(如赌博工具、窃听设备、违禁改装)。
二、实用性不满足
1. 技术方案无法制造、无法使用,违背自然规律;
2. 只有理论设想、无具体结构,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做不出来;
3. 脱离实际、明显空想(永动机、违背物理定律的装置);
4. 一次性、不可重复制造使用的结构。
三、新颖性丧失
1. 申请前,国内外公开过一模一样的结构:
- 在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
- 公开论文、产品销售、展会、抖音/电商公开售卖;
2. 自己提前公开、提前售卖、朋友圈/视频公开结构,丧失新颖性;
3. 简单拼凑现有技术,结构完全照搬、无任何改动。
四、形式缺陷严重
1. 权利要求不清楚、不完整
- 只写效果,不写结构;
- 引用关系混乱、保护范围模糊;
- 缺少独立权利要求,或从属权利要求无意义。
2.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 只写好处,不写零件组成、连接关系、安装方式;
- 附图缺失关键结构、标号混乱、文字和图对不上;
3. 名称/摘要/附图严重违规:
- 名称含宣传用语、夸大功效;
- 无附图、附图是示意图而非结构图。
五、重复授权/抵触申请
1. 同一申请人同一天/先后提交完全相同的实用新型;
2. 他人在先申请、在后公开的同结构专利(抵触申请)。
六、其他必驳回情形
1. 仅改变尺寸、比例、材质,结构连接方式完全不变(无实质结构改进);
2. 抄袭现有产品/在先专利,仅做文字改写,结构无差异;
3. 明显违法、危害公共安全、违背公序良俗的装置。
七、如何快速自查、避免驳回:
1. 是不是产品结构?(不是方法/配方/软件)
2. 结构能不能画图、做出来、用得上?
3. 市面上有没有一模一样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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