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制药厂诉春城保健品制造公司同时侵犯其企业名称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不正当
案例快报

抚松制药厂诉春城保健品制造公司同时侵犯其企业名称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不正当

案情 原告:吉林省抚松制药厂(下称抚松药厂) 被告:旅顺春城保健品制造公司(下称保健品公司)。 原告抚松药厂的“林海牌”商标于1966年2月15日获国家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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