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三种专利类型之一,法律定义为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限为10 年(自申请日起算),常被称为“小发明”。
保护客体与限制
必须是有形产品: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必须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产品,如机器、设备、工具等。
形状与构造要求:
形状: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
构造: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结合:指形状和构造的结合。
不保护的对象:
方法:如制造工艺、使用方法、软件算法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
无固定形状物质:如液体、气体、粉末等没有确定形状的物质不能申请实用新型。
单纯材料替换:仅改变产品材料而未改变形状、构造的,通常不被视为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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